新聞資訊研究組<br>王坤建議定罪即封屋

新聞資訊研究組
王坤建議定罪即封屋

公屋單位被利用作不法用途時有所聞,其中不少變成淫窟。房署發言人表示,公屋租戶在入住前必須與房署簽訂租約,明文規定不得利用單位作任何違法或不道德用途。若戶主違反租約而被執法部門成功檢控並定罪,房署會根據法庭判決終止其公屋租約。
公屋聯會主席兼房委會成員王坤表示,因為當局人手短缺問題,隨機抽查住戶的方法並不可行。他建議房署應設立獎勵制度,鼓勵住客舉報違例單位。王坤稱,過往曾有住客三番四次利用單位作妓寨,是因為部份人懂得利用漏洞,被控後排期上訴,「上訴起碼排期七、八個月,其間房署唔會收番個單位,啲人咪有恃無恐繼續做違法嘢。」
他指出,假如私人物業用作不道德用途,法庭會下封閉令封閉該單位。他建議房署採取同類措施,當戶主被被法庭定罪後應立即封屋,以減少單位違規使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