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之仁 - 鍾偉民

婦人之仁 - 鍾偉民

婦人之「仁」,算不算仁?當然不算;根本不是仁,是不仁。
譬如說,我看到坑渠邊有一條蜈蚣,我以為那是一條蟲,一條可能變龍的蟲;我把蜈蚣帶回家,當兒子撫養,望子成龍,起碼,望牠變成會跳來跳去的成龍,是人之常情。幾十年過去,蜈蚣沒變龍,只變成了大蜈蚣;蜈蚣,瞞着我四出咬人。
蜈蚣咬人,一來為了消遣,二來因為種不好,蜈蚣的列祖列宗,也是蜈蚣。
蜈蚣咬死上百人,終於,惡有惡報,讓人殺了。「我的蜈蚣,死得太寃了,我要為牠討回公道!」我這麼說,正常人,一定斥為悖理。蜈蚣有毒,行止跟人類不同,我捉蟲入屋,養蟲為患,對毒蟲的惡性,視而不見,本來難辭其咎;對受害人家屬,本該鞠躬謝罪。可是,我沒有,因為,我也是「受害者」。有婦人認為:我已經死了兒子,夠傷心了,不應該受到譴責。「可憐天下父母心,愛護兒子,天公地道。」婦人滿嘴仁愛。有損失,夠傷心,所以,應該無罪釋放,這是婦人的見解。
夠理據麼?夠的。不夠,找三兩位專家,拋出一個病理學名詞,又或者,公佈毒蟲有「先天性節肢類妄想綜合強迫症暨症候群」的其中一項病徵,就很夠了。婦人,曾經也是少女;當年,她愛上一個男人,但男人咬她,蹂躪她,然後,跑了。「沒辦法,他是一個浪子,誰叫我愛上了浪子?」婦人找到「浪子」這一個名詞,就好受了。為什麼「浪子」能拿到蹂躪女人的執照,「學者」或者「會計師」等,就不可以?婦人有「仁」,但沒有腦,要她思考,她寧願再讓一個名詞蹂躪。
我的蜈蚣死了,婦人鼎力支持,我自然安慰;然而,這種人,真會永遠支持我嗎?不會的。在蜈蚣咬死的人當中,如果有她的子女,婦人就會追問:「你為什麼不管教好這條毒蟲?」「我想教好牠,可惜,牠是浪子,而且,有『先天性節肢類妄想綜合強迫症』。」我這麼說,婦人會滿意?婦人有「仁」,因為針,沒扎痛她,她還可以坐着自己的大腦,說風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