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寫稿,每寫錯一個字,最怕用筆在錯字上塗完又改。於是每次文章大功告成,整張原稿紙卻滿佈一個又一個黑漆漆的大窟窿,驟看又似一顆又一顆有礙觀瞻的蛀牙。心理上放不低,意難平的一抹陰霾,是就算文章內容寫得怎樣好!但只要看見這張原稿,印象分已經大打折扣。
我當然希望自己每天也靈感如泉湧,一篇文章每個字也是洋洋灑灑,一揮而就!但理想和現實終是隔着一道好夢難圓的鴻溝。而且,我是一個在文字上舉棋不定、三心兩意的人,如果還有時間,一篇文章總會改完又改,改到最合心意為止。但文章的主題若是大局已定,每個字的推敲,斟酌和思量,充其量只是替文章補一點口紅,塗一點胭脂。文章依然是好醜命生成,最好的一篇文章,永遠是下一篇。
有一段日子,也喜歡用塗改液,因為喜歡在那一抹雪白上把錯字改正,有重新開始的感覺。錯字別字甚至不滿意不通順的文句都可被輕輕一掃,從此不見了。但塗改液的唯一不好,是每塗一次,要等待它亁了才能在上面寫字,有時候等得不耐煩或者以為等到了,筆尖接觸塗改液,墨水頓時化開一片,不可收拾。恍然驚覺,儘管你有改過的本意,也需要一點時間和耐性,欲速不達。後來,終於等到改錯帶的出現,它像小小的吸塵機形狀,輕輕一按,吐出一條長長的改錯帶把你不想要的句子都遮蓋掩沒,你在上面重新創作,再寫錯再掩蓋……好像是把錯字埋葬後再建高樓,一將功成萬骨枯,寫一篇文章,也有如此壯麗慘烈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