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知識產權利益與道德要平衡 - 侯聯貴

傳訊四圍炳:知識產權利益與道德要平衡 - 侯聯貴

近日筆者讀一本地老牌優皮雜誌,其中有一篇文章訪問兩位本港前進導演,內容除了談及近期作品外,還有一段對話是講二人在國內買翻版影碟的經歷。有趣的是,雖然兩位是資深電影工作者,但未有跟同業般一面倒聲討盜版,反而言談間讚歎國內盜版商具有生意頭腦,懂得用不同策略在酒店門外找生意,也頗欣賞盜版商的選片「眼光」,例如連德國本土也可能找不到的法斯賓達全集,竟可在國內找到盜版。
同樣是關於電影人的知識產權觀,近日法國導演洛比桑來港出席儀式,也提及曾有人向他的經紀推介一部翻抄他舊作《墮落花》的港產片(據稱是冼杞然導演的《黑貓》,對方卻竟不知被翻抄導演的經紀正站在眼前!
講起盜版,究竟盜版和非法下載是否會影響影音產品的銷量呢?影音界當然認為兩者有關。不過,一份刊於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的研究顯示,透過分析OpenNap伺服器的儲存紀錄和美國音樂唱片在17個星期內的銷量,並將歌曲和檔案名稱配對,發現下載歌曲與該CD的銷量兩者並無關係。不過,這項結果是否在其他地區同樣出現,例如香港,則暫未得知。

被侵權者或可得界外利益

筆者認為,盜版雖然是犯法行為,但被侵權者有可能適得其反,獲得「界外利益」。以本地一般歌星為例,他/她們從唱片所獲的收入,遠遠不及來自電影、廣告及登台所獲的收益,所以或許非法下載真的會影響其唱片銷量,令收入減少,但所獲的「界外利益」是名聲、人氣和歌曲的普及程度等,令其有機會在其他領域如電影、廣告及登台等方面獲得額外收益,足可彌補「損失」。
藥物的知識產權也甚具爭議。日前,印尼政府便宣布運用世衞組織認可下的強制牌照(compulsorylicense),自行複製美國藥廠推出治療HIV/AIDS的藥物,不用進口一般市民負擔不起的貴價藥。不過,卻換來該美國藥廠的抵制,以後拒絕向印尼出口新藥物。所以,到底印尼政府此舉是救了市民的命,還是害了他們?藥廠為了保護其知識產權和科研投資,抵制印尼又是否可取?道德上又說得過嗎?看來,知識產權並不是一種絕對的權利,當涉及公眾利益時,考慮時也絕不能像鐵板一塊。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