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槍擊案現場附近發現、懷疑徐步高用以駕駛前往尖沙嘴犯案的輕型貨車,本為一輛失車。警方在槍擊案翌日與失車司機及車主聯絡上,司機指車輛於05年10月5日(即槍擊案發生前五個月)約中午12時半在天水圍頌富商場停車場失竊,事前更目睹一名年約25歲的男子在車輛附近徘徊。代表警方的大律師葉德強則指汽車被盜當日,徐步高於下午3時才當值。
電單車內撿警署資料
葉大律師昨於死因庭將輕型貨車司機叢偉民的供詞讀出。叢表示汽車失竊當日到天水圍運送茶葉,他以為自己會在兩分鐘內折返,所以停低車輛後並無取走車匙,豈料送完貨後便見到車輛被人駛走,他雖然未能見到該名司機的容貌,但指在送貨前曾見到一名約5呎7至8吋高的男子在車尾附近徘徊。
另外,在06年3月17日,即槍擊案發生當日下午,偵緝探員周偉賢受指示到東涌找尋徐步高經常駕駛的電單車。周於當日下午3時許在裕東路一天橋底發現該輛電單車,並在車上儲物箱內找到多件懷疑屬於徐步高的物件,當中包括一件杏色外套、深色運動褲、紅黑色Baleno背囊等,而背囊內則有徐的個人八達通、圖書證、手提電話、叮噹電筒及寫有油麻地警署電話號碼的紙張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