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改善空氣污染未見起色,一個新成立的民間團體「清新空氣基金會」,昨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指本港現行有關空氣質素的政策或法例,可能違反或牴觸《基本法》及國際人權法賦予港府保障市民免受空氣污染影響的法律責任。該會創辦人高國峻(GordonD.Oldham)昨在記者會上稱,本港空氣質素危害市民健康,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但未見政府積極改善問題。任職律師的他相信只有靠法律途徑才可迫使政府履行對市民的基本責任。他會在司法覆核申請書內,指出政府未能改善路邊污染、限制電廠使用高硫量燃料發電及促進空氣流通的市區規劃方案等議題。
由英國來港已28年的高國峻表示,是次提出司法覆核並非針對政府,只是想重申市民享有健康生活權利。環境保護署發言人稱,目前未確定法庭是否接受司法覆核申請,若接納申請會諮詢律政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