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酒過關4.1新安排

煙酒過關4.1新安排

【本報訊】外遊回港的香港人及訪港旅客由下月一日起,入境時可攜帶的免稅煙酒優惠將會統一,旅客屆時可帶1公升飲用酒類及3包煙(或15支雪茄、或最多75克瘀草)入境,海關屆時會加派人手於各入境口岸向旅客派發宣傳單張。
海關警告,旅客入境時作虛假或不完整申報免稅煙酒數目,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現行安排,年滿18歲、離港夠24小時的港人,入境時可免稅帶750毫升紅、白酒,以及3包煙(或15支雪茄、或最多75克瘀草);訪港旅客則可帶1公升飲用酒類及10包煙(或50支雪茄、或最多250克瘀草)。

旅客免稅煙酒統一處理

海關應課稅品科高級參事何仕景表示,有關規定在02年制訂,至今已5年沒修改,新措施下外遊港人及訪港旅客統一處理。
何仕景指出,海關會同旅發局、旅行社及航空公司等合作宣傳免稅新規定,確保旅客出發前、來港途中及抵港後都得到有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