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過去80年一直肩負提供公營廣播服務的角色,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建議,成立一個全新獨立的公營廣播機構「香港公共廣播公司」,這間擁有編輯及節目自主權的法定機構,經費主要來自公帑,完全有別於今天港台以政府部門運作的營運模式。
董事局包括專業界別
委員會建議成立的香港公共廣播公司,包括至少一條免費電視頻道,提供粵語、英語及普通話節目,以及充足的超短波FM頻道。該公司會成立一個人數不多於15人的董事局負責決策,董事局成員來自傳播媒介、新聞、法律及弱勢社群服務等9個不同範疇成員,以及由員工選出的代表。董事局也會設立一個提名委員會,處理公開招募及提名委任人選事宜。
該公司的編輯及節目自主權也是備受關注的議題,報告指明董事局不得插手日常節目運作,確保管理層及前線員工可行使言論及新聞自由。除內部制訂節目製作守則及違規處分外,機構每年須發表年報報告業務進度,對外則受廣播事務管理局及審計署署長監管。
財政方面,委員會建議該公司以「綜合財政模式」運作,初期3至5年的開支全數來自政府撥款,機構也不會歸入任何主要官員的「財政封套」內,突出其財政獨立;又可透過招募捐款及出售節目等項目開拓經費,逐步減低政府撥款,目標是營運10年後,政府撥款佔機構總收入80%。
委員會主席黃應士表示,若檢討報告的建議全數獲政府接納及落實,目前難以評估政府需投放在成立該公司的撥款金額。他坦言委員會未有就該公司的人手問題提供意見,讓將來的董事局及管理層有足夠空間,就節目製作要求招聘所需的人手。他預期完成公眾諮詢及立法程序,新的公共廣播機構最快要兩年後始可投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