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原址保留
重新規劃P2道路、地鐵及地底暗渠的位置
政府:不可行,大大影響填海進度及涉及數以億元計額外開支
反駁:長春社指碼頭充滿港人集體回憶,數億元相對整項填海工程開支只佔少部份
方案二:樁柱轉移
更換支撐碼頭的底部樁柱,重新規劃P2道路位置,讓皇后碼頭上層留在原址
政府:不可行,無合理方法解決機鐵隧道改道技術問題
反駁:建築師學會指碼頭地底仍有空間讓最關鍵的機鐵隧道改道
方案三:推移別處
將碼頭上層連支柱加固後,用路軌移往別處,重新規劃P2道路位置,讓皇后碼頭上蓋留在原址
政府:不可行,皇后碼頭上層建築陳舊,移動容易造成耗損
反駁:建築師學會指所有工程均有風險,技術絕對可行
方案四:拆卸重組
將碼頭上層組件逐一拆卸及保存,然後在附近重建
政府:可行,涉及技術與額外支出最少
反駁:建築師學會指重組後碼頭的文物價值已經降低
資料來源:綜合立法會文件及上述專業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