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皇后碼頭四方案

處置皇后碼頭四方案

方案一:原址保留

重新規劃P2道路、地鐵及地底暗渠的位置

政府:不可行,大大影響填海進度及涉及數以億元計額外開支

反駁:長春社指碼頭充滿港人集體回憶,數億元相對整項填海工程開支只佔少部份

方案二:樁柱轉移

更換支撐碼頭的底部樁柱,重新規劃P2道路位置,讓皇后碼頭上層留在原址

政府:不可行,無合理方法解決機鐵隧道改道技術問題

反駁:建築師學會指碼頭地底仍有空間讓最關鍵的機鐵隧道改道

方案三:推移別處

將碼頭上層連支柱加固後,用路軌移往別處,重新規劃P2道路位置,讓皇后碼頭上蓋留在原址

政府:不可行,皇后碼頭上層建築陳舊,移動容易造成耗損

反駁:建築師學會指所有工程均有風險,技術絕對可行

方案四:拆卸重組

將碼頭上層組件逐一拆卸及保存,然後在附近重建

政府:可行,涉及技術與額外支出最少

反駁:建築師學會指重組後碼頭的文物價值已經降低

資料來源:綜合立法會文件及上述專業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