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告判刑

四被告判刑

姓名:盧漢興(33歲)

角色:受指使要教訓霞姐,案發前曾到現場視察環境,之後負責把風

判刑: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

姓名:李祖明(34歲)

角色:收到指示要「做嘢」,由內地返港,當晚持刀下車,但過程中無出手

判刑: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

李祖明

姓名:林自力(32歲)

角色:幫手持刀下車,但並不知道事件背景及目標人物,過程中無出手

判刑:誤殺罪成,判囚12年

林自力

姓名:梁志鴻(36歲)

角色:收到連宗偉指示要向霞姐施襲,死者身中的三刀均由他造成

判刑: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

梁志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