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簡稱CASH)於01年及05年分別與亞視簽訂兩份協議,收取費用讓亞視在節目播放全球曲目,惟CASH指亞視至今尚拖欠逾566萬元,遂入稟高等法院向亞視追討有關欠款。原告為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被告為亞洲電視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指,CASH與亞視於01年6月26日簽訂牌照協議,雙方其後於05年1月5日,另簽署修訂協議,根據上述協議,原告指亞視拖欠逾566萬元,遂興訟追討欠款連利息。 案件編號:HCA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