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隻揪做廣告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辯論隻揪做廣告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特首選舉的電視辯論,其實是競選電視廣告。
香港式假選舉真委任,特首之「爭」,已經明顯是個誤字misnomer不是廣府話是笑話,唔好玩啦。吳、越是爭,車路士與阿仙奴是爭、陳太李太麻雀耍樂是爭、大衞與歌利亞甚至龜兔貓鼠都算是爭,但煲呔袋巾屁也不是爭,因為選手落場卻是莊家玩晒,定勝負的球場另有地方,凡間事天庭作主,蝴蝶效應春秋夢發得太早頻道不通。最緊要正字&政治正確,修正為特首之「曾」則啱數和諧風調眼順國泰民安矣,其他雜音登時滅聲,化為烏有,以正視聽,功德無量善哉善哉。

全世界心知肚明偏偏所有人一齊癲,戲照做、舉照選,露露臉、落落區、握握手、交交心、上上鏡、辯辯論,真嘅一樣,A貨選舉當正貨選戰,香港到底是個有趣的城市。兩個人的競選推廣企劃都沒包括電視廣告,合理,但難得做戲做全套,真人即時辯論對插隻揪,上埋電視變相做競選廣告。經過這一役,得益的,是……港人的政治肌肉又得鍛煉、民智又得沉澱、民主進程又得成熟嗎?肯定的是政治更趨娛樂化、「做show化」、說穿了是「廣告化」。這一點倒是十分和世界接軌國際化,起碼也是美國化。
"InAmerica,thefundamentalmetaphorforpoliticaldiscourseistelevisioncommercial",JoeMcGinnis早在他的著作《TheSellingOfthePresident》寫尼克遜1968年的競選企劃,已經參破政治與娛樂事業之關係,70年代開始,政治人物轉營做政治明星,骨子裏其實是廣告二字作怪。在美國,做生意做政治,產品幾勁都好,廣告掂者勝。好的廣告形象,賣給世人的不是產品「是什麼」,是產品「被視為什麼」,一個精選的proposition,一個perception,給萬民感性相信你是什麼,理性事實和廣告營造之間,有可大可小可圈可點的微妙差距。人,從來都是感性大力過理性,反對的祇是不肯認。電視廣告往往"isnotaboutthecharacterofproductstobeconsumed.Itisaboutthecharacteroftheconsumersofproducts"。不告訴你產品「是什麼」,卻供應消費者屬於他們的恐懼、喜惡、夢想,讓大家自己對號入座,在廣告中好像找到自己、找到自己的需求,已是普渡眾生。列根總統最懂。電視辯論並不能反映哪個候選人「實際上」最好,卻可以顯露出誰在辯證技巧、對政經/民生/兩岸三地/國際/議題中「表現得」更好,這,就是廣告。做給你一句口號、一個象徵、一個焦點、一個可供理解投入的形象去消費,別說美國,偉大的毛主席簡直是政治廣告硬老祖。
於是兩個候選人謊話笑話落玉盤,夾有傻話氣言尖酸語肺腑音,或擲地有聲或消失空氣,對己之強彼之弱即場表演的追、揸、沽、晒冷,打感性牌出晦氣招,其實是玩形象政治,看梁家傑如何迫曾蔭權埋繩角都一定輸……少當贏,看曾蔭權點數跌晒都一定贏……可能肉酸過輸。有人等見自己想見的某人因過份自滿狂悖而露餡露底失態,有人想睇某人因施政經驗淺而中招中拳失分。港人如看羅馬Gladiators穿西裝文明廝殺,睇show之心路人皆見,明知勝負已分,也恰是19世紀法國畫家Jean-LeonGerome的名畫《向下的拇指》,格鬥者生死不由鬥獸場賽果定,由遠在天邊的皇帝拇指向上或下發落話事。
宏觀整件事,都係show啫,反正競選竟可發展至白票那復計東西的地步。唔好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