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五名法官涉嫌受賄的案件審理有新進展。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深圳市中院民四庭前庭長蔡曉玲有期徒刑三年半;判處前法官廖昭輝有期徒刑七年;判處民七庭前庭長張庭華有期徒刑11年。其餘兩人仍在查辦中。 廣州《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