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言<br>有新證據可再起訴疑犯

專家之言
有新證據可再起訴疑犯

本案4名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一直堅持自己只是奉命行事,其中一人甚至表示曾直接與「幕後指使」接觸,警方就此曾拘捕該名疑犯,最終以證據不足為由將他釋放。消息人士指,由於本案並無大量證物或證人,如非被告招認否則很難入罪,控方在衡量入罪的可能性後,決定只起訴曾招認與案有關的4名人士。

警誡證供不能指證他人

首被告盧漢興在會面紀錄中詳述受蔡偉強指使的經過,有關說法並無獲接納為證供指證其他人,而原同被控謀殺罪的蔡,早在裁判法院提訊階段已獲控方撤銷起訴。
有法律界人士解釋,由於被捕人士很可能為洗脫嫌疑,於警誡下編造謊話,甚至將罪責推卸給別人,所以被捕人於警誡下所作的證供,並不能指證其他人,惟警方仍可以依賴有關資料繼續調查。
另外,雖然過往曾有共犯在被定罪後,再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頂證同案被告的例子。律師表示,若本案被告被裁定謀殺罪,會依例判終身監禁,故以協助控方作減刑因素的動機並不成立,倒戈相向的機會必然大大減少。「如果佢被裁定謀殺罪後都肯出嚟(作證)嘅話,要斬散佢嘅證供機會就好微,因為佢已經冇咗為減刑而講大話嘅動機。」律師指,雖然蔡偉強曾獲控方撤控,假若再有新證據,控方仍可再次提出檢控。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