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筆者非正式統計,美國網民最討厭的公司及機構,微軟和RIAA可算是叮噹馬頭,RIAA是美國唱片業協會的縮寫,香港的讀者必定聽過性質相同的國際組織,那就是IFPI。
器材難兼容故步自封
網友不滿RIAA財大氣粗,為互聯網下載音樂個案索償,竟然連死人也不放過!諷刺的是,連微軟也要忌之三分,去年推出數碼音樂播放機Zune,其中一大賣點是可以Wifi和其他Zune用家分享歌曲,為免開罪唱片業,分享的歌曲只能在3天內播放3次,此限制被批評得體無完膚。不過,更過份的是,有用家發現某些歌曲根本完全無法分享,令Zune的Wifi優勢大打折扣。
這些限制用家使用數碼檔案權利的手段統稱為DigitalRightManagement(DRM),是科技界極具爭論性的話題,有論者指DRM弊多於利,妨礙兼容,從蘋果iTunes音樂店買的音樂檔案只能在iPod播放,Zune音樂店賣的也只能在Zune使用,在手機網絡買的當然也不在話下,是令消費者卻步的原因。
蘋果CEOSteveJobs上月發表的公開信指出,DRM出於唱片業的要求,不過iTunes音樂店的顧客不會被DRM綁死,皆因據其統計平均每部iPod只有3%的音樂購自iTunes;至於開放其DRM技術予其他音樂播放機生產商使用,會大增DRM被破解的機會;如果唱片業願意,蘋果支持完全省略DRM。
對於DRM被破解,Jobs一語中的,看看新一代影碟HD-DVD,由多家廠商合作開發最先進及強勁的DRM保密技術,不久前也被破解了!令筆者想起金庸筆下神鵰俠侶中絕情谷難練易破的秘技「閉穴神功」,美國雖有DMCA法例懲罰破解數碼保密的活動,但對境外的破解者也奈不了何。蘋果作為當今賣最多DRM的公司卻支持放棄DRM,網民在意外之餘亦十分歡迎,分析家則指Jobs此論是為回應歐盟國家向蘋果施壓開放其DRM。
蘋果擬棄數碼檔案權利
耐人尋味的是RIAA亦對Jobs的意見表示歡迎,皆因他們曲解為蘋果會考慮開放其DRM技術!事實上,誤導大眾也是RIAA為人詬病之處,RIAA常常以藝人收入捍衞者自居,但那邊廂卻要求美國政府負責版稅的法官把分給創作人的版稅下調!RIAA另一項令人矚目的法律行動是控告衞星廣播電台XM售賣數碼手提收音錄音機Inno,指該器材協助侵權,縱使美國已有法例保障用家錄電台廣播的權利,法庭卻容許官司繼續;Inno在技術上是一個出色的產品,若因此被廢武功,實在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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