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前局長邱曉華案,日前在北京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本港親中的《文匯報》引述消息人士透露,因邱曉華收受禮金尚未構成受賄罪,司法機關或主要追究其重婚罪法律責任,而此罪最高刑期是兩年。
被指與29名婦女有染
據悉,邱曉華案在全國人大閉幕(3月16日)後,在北京法院進行一審,但案件並未公開審理。北京法律界人士稱,未涉及重大刑事問題的案件一審時,通常會在當事人居住地的區級法院審理。
邱曉華嚴重違紀案件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邱自2003年起,先後四次收受禮金,總計約人民幣22萬元;二是邱涉重婚罪;三是有關部門查出邱與多名婦女通姦,並在境外涉及色情活動。而此前有報道指,邱與29名婦女有染。
收禮金未構成受賄罪
目前,司法機關主要追究邱曉華涉嫌重婚罪的法律責任。經有關部門嚴格查處,邱收受禮金或不足以構成受賄罪。原因在於,受賄罪是收錢後為對方謀取利益,但邱在案件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的事實並不典型。
北京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李雲清律師稱,根據中國《刑法》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邱曉華在中國腐敗官員名單上是首位因涉重婚罪被追究的省部級高官。
今年1月,中紀委通報邱曉華嚴重違紀案件的表述是:「經查,邱曉華在任國家統計局領導職務期間,收受不法企業主所送現金;生活腐化墮落,涉嫌重婚犯罪。」今年「兩會」前夕,邱亦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今年49歲的邱曉華,福建寧化人。他因涉及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案而在去年10月被「雙規」(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代問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