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邱曉華的指控

法院對邱曉華的指控

1.收禮金

2003年:收受上海福禧投資董事局主席張榮坤10萬元港幣;收受澳門某企業陳某2萬元港幣
2005年:某省公司董事長王某,以為邱妻治病為由向他贈送5萬元人民幣
2006年:收受某省農村社會調查隊隊長付某5萬元人民幣

2.涉重婚

1983年:邱曉華結婚,育有一女
2003年下半年:邱曉華與記者姜某發生不正當關係,後令她懷孕
2004年起:邱曉華每月給姜某1萬元生活費
2005年7月:邱與姜在北京合資買樓
2005年8月:姜為邱生一子,二人對外以夫妻名義出現

3.涉色情

有關部門還查出邱曉華與多名婦女通姦,並在境外涉及色情活動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