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調查香港教育學院受學術干預的獨立委員會昨日繼續聆訊,教院校長莫禮時原來手握與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的電話對話錄音帶證據,委員會指令他昨日呈交。委員會同時要求莫禮時及教院副校長陸鴻基,呈交兩人所持與李國章、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或其他教統局高官的錄音帶,預料有關對話將成聆訊的關鍵證據。記者:梁美寶
代替胡國興出任委員會主席的楊振權昨主持聆訊。委員會指,莫禮時一方已呈交在2005年11月15日與李國章的對話內容,限令昨日呈上有關錄音帶,及要求提交莫或陸,與李國章、羅太或其他教統局高官電話對話錄音;代表莫禮時的大律師潘熙答應依時呈交。
聆訊又指,陸鴻基所指羅太要求莫禮時解僱的四名教院學者,分別姓葉、鄭、黎及黃。據了解,他們分別是教院研究與發展中心總監鄭燕祥、前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講師葉建源、教院策略及學務規劃處處長黎國燦,及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系主任黃炳文。
四人證供必須今日呈交
昨日四名關鍵人物李國章、羅太、莫禮時和陸鴻基都未有按原定要求,於本星期一(19日)呈交書面證供。代表調查委員會的大律師余若海批評各人未有按法令交口供,「完全不能接受」,指「所呈交的是事實,並不需要文章修飾」,他指莫、陸早已向傳媒指口供準備就緒,隨時可呈。潘熙解釋,他們資源有限,加上上周五收到新證據,故要求延至下周呈交證供。委員會最後決定四人的證供必須於今日五時前呈交。
莫、陸准免傳譯影印費
另外,潘熙表示,因莫禮時及陸鴻基的經濟能力有限,沒有能力在每一次聆訊均聘請律師代表,要求委員會給予經濟援助,包括豁免租用兩部手提電腦費用6,900元、法庭即時傳譯影印費3,000元等。
不過,余若海指,莫、陸不只是證人身份,他們還採取主動權,聘請律師質詢對方,根據政府法例規定,委員會無需替兩人承擔費用,除非他們只屬證人身份。楊振權最後決定讓莫禮時、陸鴻基在聆訊後三小時,免費領取一份即時傳譯的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