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帶備10萬元現金打算開銀行戶口的市民,卻因銀行拒絕接納另一銀行開出的文件作地址證明,最終未能成功開戶,白行一趟。
陳先生較早前拿着10萬現金及個人資料文件,往旺角道永亨銀行準備開立外幣戶口,但手續接近完成時,職員始表示其提供的地址證明無效,不能為其辦理,「我將第二間銀行發出提款卡領取信嘅抬頭撕落嚟做證明,有晒我個名同地址,但職員就話好似假嘅咁,唔肯收!」
永亨銀行發言人解釋,客戶開立戶口,需要提供地址證明,包括水、電、煤氣與電話費單,又或銀行發出的月結單等,均可接受,但必須是完整一頁的資料,只顯示姓名及地址的部份文件,不能作開戶證明。
檔案編號:012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