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生偷電腦還賭債

中大生偷電腦還賭債

【本報訊】現年23歲的中大電子工程系四年級男生李仲星,因欠債及財政困難,於三個多月間四度進入中大校園大樓及宿舍,偷取多部電腦液晶體屏幕及電腦等,總值逾五萬元,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爆竊、盜竊及使用他人身份證共八項罪,還柙下月11日判刑。
被告是家中獨子,父親為退休公務員,父母在被告讀大學時返內地居住,餘下兒子獨居在港。被告過去成績優異,會考考獲五優成績,於中大就讀時亦獲校長及同儕的好評。
辯方求情指,被告大學三年級到IBM實習,發現自己不善社交被同事孤立,令獨居的被告更感孤單,並迷上賭博。辯方指被告其後到澳門賭錢欠下五萬元賭債,被挾持回港,陷入經濟困難,惟有向同學及教授借錢。
事發於06年10月至07年1月間,中大校園內相繼發生失竊事件,涉款逾5.8萬元。
今年1月中,一名研究助理在電腦室安裝網路攝影機監視,同月19日拍得被告在電腦室遊蕩,助理當晚重遇被告,通知教授截停被告及報警。
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出一些電線、兩名內地研究生的身份證及學生證,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使用該學生身份證出售屏幕,除手提電腦留下自用外,其餘電腦屏幕已轉售套現數千元。案件編號:DCCC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