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傳真:繳清欠費盡快取得出世紙

杏林傳真:繳清欠費盡快取得出世紙

本報與醫院管理局合辦本欄,逢星期五刊出,提供醫療健康訊息。如有查詢,可登入醫管局網址:www.ha.org.hk或致函:九龍亞皆老街147B醫院管理局大樓醫管局總辦事處。

問:最近有市民查詢是否孕婦未繳清分娩醫療費用,在港出生的嬰兒便不獲發出生證明書?

答:根據現行法例,公立醫院須於嬰兒出生後42天內向出生登記處申報出生資料。然而,為了加強公立醫院管理和收回被拖欠的醫療費用,醫管局決定由本年3月26日開始統一各間公立醫院向入境事務處出生登記處提交新生嬰兒呈報表程序。
在新安排下,除非嬰兒父母在五星期內清繳所有醫療費用,否則公立醫院會統一於嬰兒出生後五個星期才將出生資料送往出生登記處。因此任何嬰兒父母(包括本地及非本地),如能盡早清繳所有醫療費用,公立醫院便會盡早將嬰兒的出生資料呈報出生登記處,父母便可以最快在繳清費用7日後,前往出生登記處辦理領取出生證明書。新措施適用於所有在公立醫院分娩的孕婦(本地及非本地)。
此舉之目的為:鼓勵孕婦在分娩後盡早清繳醫療費用;統一各間公立醫院向出生登記處提交新生嬰兒出生資料的安排;以及配合出生登記處簽發出生證明書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