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領假紙被拒 未付診金離去<br>女教師睇霸王醫生受罰

補領假紙被拒 未付診金離去
女教師睇霸王醫生受罰

【本報訊】一名患支氣管炎的小學教師,向學校請假三天後,到診所補領醫生紙,惟遭醫生拒絕簽發,她即拒絕支付診金拂袖而去,醫生報警求助,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不付款而離去罪成,她不服上訴,暫委法官潘敏琦昨在高等法院斥責教師為人師表,遇到醫生拒絕請求,便即時離去,強詞奪理,至於醫生維持專業操守不肯濫發醫生紙,值得嘉許,裁定教師上訴失敗。記者:陳曉薇

上訴人張家鳳,33歲,報稱小學教師,被控於06年6月15日在慈雲山毓華街的廖月倩醫生診所,不支付150元醫生診金,便逃離診所,意圖令廖月倩醫生利益受損。
案情指,張家鳳於案發日到廖月倩醫生診所看病,聲稱自己患上支氣管炎,已向學校請假三天,而校方亦已聘用代課教師,要求醫生替她寫三天的病假紙,惟醫生經診斷後認為她只應得兩天病假,堅拒寫三天病假紙給她,她便發難,與醫生發生爭執,醫生衡量當時情況,決定免去她的藥費,但堅持要她付150元診金,張沒理會,拂袖而去。

醫生拒濫發病假紙

診所護士在診所關門前三次致電張,但未能與她聯絡,決定報警。張於去年10月9日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定罪,被判罰款1,200元。
法官昨裁決時指,上訴人聲稱真誠相信服務有缺憾,從而不願付款,但醫生在釐訂她的病況後,始終覺得她只值兩天病假,顯然醫生不願意應上訴人的不合理意願,發出與病情不符的醫生紙,廖醫生拒絕濫發病假紙,不同流合污,唯利是圖,表現出其專業操守,值得嘉許。

指上訴人強詞奪理

醫生為免上訴人爭論,亦願退一步只收診金,做法合情合理,相反上訴人為人師表,卻因不合理的要求被拒,拂袖而去,並非明辨是非,即使她其後從另一醫生處取得三天病假紙,亦不代表涉案醫生診斷有誤,服務存在缺憾,不能成為她不付款的理由,上訴人強詞奪理,故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HCMA1015/06

小學教師睇霸王醫生示意圖

1.小學教師張家鳳到診所要求醫生簽發三天病假紙遭拒

2.教師沒有付診金便拂袖而去,護士多次致電要求還款,卻未能與教師聯絡,遂決定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