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恒地(012)及新世界(017)發展的元朗蝶翠峰,其中由恒地負責發展的9至18座(沒有14座)共9幢物業,因恒地認為承辦樓宇防水工程的ErawanCompanyLimited未能履行保養責任,要由恒地「執手尾」,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該公司追討賠償。
原告為恒地全資附屬公司EManConstructionCompanyLimited,與被告於01年11月簽下協議,由被告承辦有關座別包括天台、浴室及水缸的防漏工程,並提供由物業取得入伙紙後120個月內的保養維修期。
索償約265.9萬元
所涉物業02年6至12月獲發入伙紙,但自02年12月開始,物業天台及單位陸續出現滲漏情況。其間被告雖曾修補,但問題始終未解決,又不理會恒地的去信。恒地最後要另聘承辦商負責修繕工作。現恒地入稟向被告追討約265.9萬元的維修及行政費用,和其他損失。
案件編號:HCCT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