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回歸前後六件事

李柱銘回歸前後六件事

1985年
首次獲選入立法局,同年又獲中央委任為基本法草委,當時對聯合聲明充滿信心。其後,爭取88直選失敗。(圖一)

1989年
六四屠城後被迫離開基本法草委,翌年與司徒華等成立港同盟,91年在香港有史以來首次直選中囊括20個直選議席的其中17個。1994年,李柱銘以港同盟為主要班底,成立民主黨(圖),在95直選中取得19個議席,成為立法局最大政黨。

1997年
民主黨因反對成立臨時立法會,全部議員6月30日下車。

1998年
回歸後首屆立法會選舉,李柱銘帶領民主黨以「重返立法會」為口號,在選舉中大勝,囊括13個議席,「其實當時都有諗過另一條路,唔參加立法會選舉,全部杯葛,唔應該接受喺不民主制度下嘅民主,乜都反對,好似長毛咁。但係咁樣都唔係perfect,最終我哋選擇咗參與。」

2003年
香港爆發沙士,經濟低迷,政府企圖就23條立法,50萬人上街。李柱銘說,過去10年,7.1大遊行最令他感動。

2004年
人大第二次釋法,否決07、08普選,最令李柱銘憤怒。「佢打茅波,輸打贏要,夾硬嚟,好離譜,北京根本就要你聽話,淨係要你拍手,無誠意實行一國兩制,令人好有挫敗感。」同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部署錯誤,余若薇名單的何秀蘭落敗,李柱銘與楊森向選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