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01年警員梁成恩在石圍角邨被轟五槍,子彈穿過腦袋、心肺及肝臟斃命;06年持梁成恩失槍犯案,引發尖沙嘴槍戰的警員徐步高,昨在死因庭被證實身中五槍,子彈射穿心、肺及肝臟死亡;至於誰人射殺徐步高,今日將由警方軍火專家作詳盡解釋。 記者:梁偉強
尖沙嘴槍擊案去年3月17日凌晨1時許發生,尖沙嘴分區軍裝巡邏小隊第一隊警員曾國恒(33歲)及冼家強(28歲),與可疑男子爆發槍戰,曾國恒及疑人死亡,冼家強重傷,疑人送院途中證實為駐竹篙灣警員徐步高(35歲)。
探員楊耀新的證人供詞昨證實,槍戰共鳴槍十響,曾國恒的佩槍射出五粒子彈,冼家強兩槍,徐步高三槍。
同日下午,法醫吳松基在葵涌公眾殮房,解剖身高177厘米(約5呎10吋)及重70公斤(約154磅)的徐步高,並發現他身中五槍。
吳松基昨供稱,徐步高所中五槍,集中在其右邊身,右腋下中一槍、右胸下方一槍、右腰後方一槍及右背兩槍,範圍很窄,彈道軌迹及方向相似,顯示徐步高與槍管的相對位置幾乎不變,可見五槍是短時間射出。吳松基續指,五槍擊中的位置沒有近距離射擊的火藥紋印痕迹,顯示屬中距離射擊。
兩槍傷脊椎失活動能力
至於槍擊所造成的創傷,右腋一槍水平穿過胸腔,彈道軌迹長達30厘米,打穿心臟及兩邊肺葉,子彈留在左腋皮下組織,屬最嚴重一槍,心肺重創,引致大量出血,可急速致死;右腰後方一槍,打穿右肺、橫膈膜及肝臟,子彈射出身體,雖沒心臟一槍嚴重,亦可致命或加速其死亡。
不過,右胸下方一槍,僅沿表皮前進,沒傷及內臟;後背的兩槍,雖打入脊椎,將脊髓及附近神經線打爛,也不致命,惟會令下肢立刻喪失感覺及活動能力,若在糾纏中,便會跌倒,而三槍均在體內留下彈頭。吳松基指,右腋及右腰後方兩槍均沒打穿手臂,與徐步高中槍時正與冼家強糾纏脗合,而徐步高的死因則為多處槍傷。
另外,吳松基發現,徐步高右肺有些白點,是肺癆感染,那是常見的慢性疾病,很早期而且範圍很小,沒有病徵,沒有嚴重影響肺功能,也沒影響運動表現,相信徐步高本人亦不知曉。
徐步高梁成恩俱有肺癆
事有湊巧,身中五槍被殺的梁成恩,亦被發現肺部有病變肉牙瘤,屬肺癆常見,但並非肺癆菌感染,而梁本人亦未必知情。
法醫黃漢文昨表示,身高173厘米(約5呎8吋)的曾國恒僅中一槍,子彈由左邊顴骨對下由上至下射入頸項,先打爆左邊牙骱,再擊中頸椎,子彈折射至右邊頸項,傷及頸項動靜脈,導致廣泛滲血,留下鉛芯、彈頭及彈碎共三粒。
黃漢文指,曾國恒的氣管及支氣管有大量帶血泡狀液體,但其死因為何,今日才有分曉。
至於入院時危殆的冼家強,據伊利沙伯醫院牙科醫生陳世烱所稱,冼的右邊面近鼻翼遭近距離打了一槍,子彈由右耳後穿出,其上顎骨及腮骨迸碎,幸沒傷及腦部及主要血管,今年3月覆診時,進展滿意,後遺症不大。
黃漢文則指,身高180厘米(約5呎11吋)的冼家強,左小腿亦被一粒平飛的子彈打穿,其位置近地面,可能是與徐糾纏時,徐所跌下的手槍,擊中物件走火所致。
根據眼科醫院視光部經理陳國良的證人供詞,徐步高犯案時所戴的粗框眼鏡,屬平光鏡,可作護眼、擋風、美容及化裝之用。
案件編號:CCDI515/01,2261/01&37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