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提款時竟忘記取去800元現金,他5分鐘後折返櫃員機時現金已不知所終,警方翻查銀行閉路電視及銀行轉賬紀錄,發現盜款者是一名二級懲教助理,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輕判罰款5千元。
被告排在事主後面
35歲被告樊國洪,任職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辯方求情指,被告月入1萬7千元,母親患病,需要被告照顧。
案情指,去年7月31日下午5時許,43歲商人洪明亮到油麻地佐敦道31至37號恒生銀行櫃員機提款,他離開前忘記取走現金,至5分鐘後才記起,折返時發現8百元不翼而飛,於是報警。
警方翻查銀行轉賬紀錄,發現被告當日曾使用櫃員機,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排在事主後面,被告在事主離開後取去現金。被告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CCC18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