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智賢告雜誌侵權

全智賢告雜誌侵權

韓星全智賢、鄭雨盛、車太鉉、趙寅成和金宣兒等七位韓星,昨日聯同所屬的iHQ經理人公司入稟首爾地方裁判署,控告當地一間出版社,未經許可利用他們的肖像作商業用途,要求賠償3.5億韓圜(約289萬港元)。

照片供收費下載

據報道,韓國電影雜誌《Screen》去年12月與日本手機網絡供應商DOCOMO合作,於手機網絡開設韓流網站,利用多位韓星接受雜誌訪問時拍攝的相片,供影迷在網站中收費下載。iHQ經理人公司指雜誌出版社擅自利用藝人的肖像作商業用途,侵犯了他們的肖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