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於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物權法》,將於10月1日起實施。廣州許多私人屋苑的開發商,竟利用目前的法律真空期,將「屬於業主共有」的車位、甚至一些仍在查封、抵押的車位,公開發售。一個車位可賺取逾17萬元人民幣。有業主指,開發商想甩包袱︰「既能較快獲利,又能撒手不管。」
《物權法》規定,屋苑的「會所、車庫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屬於業主共有」,原意是為保障業主的權益。不過,住在濱江東下渡路某屋苑的王先生指,《物權法》剛獲通過,開發商隨即出售該屋苑逾70個車位。海珠區一業委會負責人亦指,該區開發商近日未經業主同意擅自公開發售早已被法院查封的174個車位,賺了逾3,000萬元。有業委會代表不滿地說︰「如果是這樣,當初樓盤銷售時就應當把車位拿出來銷售,否則,開發商個個都擁有車庫所有權,業主又怎麼能有共有權呢。」
住宅70年限期後自動續期
另外,《物權法》亦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在70年期限屆滿後均會自動續期。
《廣州日報》/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