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半島酒店主廚涉於8年間,接受下屬以每周一次的妓女服務作賄賂,其間更接受下屬介紹表妹及同鄉作女友。下屬因工作表現離職後,到廉政公署舉報。涉案主廚否認一項受賄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以污點證人身份作供的前下屬指,為保飯碗才出此下策。
58歲被告洪守智,任職半島酒店職員餐廳「敍點」主廚。早前已承認行賄罪待判的敍點前高級廚師黃茲灝,昨出庭頂證被告。黃於庭上憶述他於半島酒店工作8年間與被告的恩怨,指自己於95年經朋友介紹進入敍點當臨時工,並於96年1月轉任高級廚師,被告為其直屬上司。
忘帶嫖妓即遭挑剔
合作個多月後,一次黃與被告於街上閒逛,路經一間鳳樓,被告的表情和動作,令黃「知佢乜意思」。黃遂帶被告上樓,替他支付肉金,並於樓下待其完事,然後一同吃飯。自此黃每逢周日都會帶被告往砵蘭街嫖妓,每次均由黃親自代為付款。妓女次次不同,初時付360元,後來成為熟客獲減20元。黃有時會於房間外等候被告,但「佢有時做得太耐,我就落返樓下等」。
黃稱這做法是「為咗份工,討好佢,等個工作評估好啲」,又指曾試過忘記帶被告嫖妓,結果工作常遭挑剔,「之後做足,佢又友善番」。黃其後得償所願,經常獲被告編排於早上7時或9時的「好更」開工,工作評估得分亦高。其中「主動性」一項更屢獲滿分,並於97年升職。黃又於02年及03年分別向被告介紹表妹及同鄉,作他的女朋友,被告與兩女均曾交往半年,其間黃亦沒再與被告召妓。後來被告先後與兩女分手,並於04年初向黃索取與其同鄉交往期間的2萬元生活費,黃不從,自此與被告關係好僵。被告更將黃的工作表現評分大幅下調,更向黃稱「你冇得異議」。黃指被告的行為「全個廚房都知,係冇人敢出聲」,曾致函公司行政總裁投訴「每月有四分一糧花在被告身上」,惟不得要領。黃於04年9月底離職,05年6月親向廉署舉報被告。
半島酒店人力資源部總監供稱,曾多次因黃的工作態度向其發警告信,最終黃於04年9月因在廚房向被告大吵大鬧,經公司勸喻下自行離職。
案件編號:ESCC50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