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半年內不斷割爛地鐵門膠邊的「破壞王」、電訊盈科一名前高級技術員,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18項刑事損壞罪,指稱因擔心公司裁員,他於晚上進修,清晨上班乘車途中未能小睡,受到地鐵關門「嘟嘟」聲噪音煩擾,投訴不果而失控犯案。裁判官指被告沒有為抑鬱症尋求解決,犯案需自負刑責,還柙至4月2日待索取精神報告宣判。 記者:陳浩義
46歲被告李樹華,前任電訊盈科高級技術員,18項控罪指他於06年2月2日至7月27日間,在香港地鐵列車內,損壞屬於地鐵公司的列車車門膠邊,其中兩項在地鐵的將軍澳線列車內,餘下16項在荃灣線列車內發生。
律師求情指,案發時被告月入18,000元,97年電訊盈科因財政困難出現裁員潮,他為了避免成為被裁目標,遂報讀大學校外電腦網絡課程,自我增值,去年6月已完成課程。
聲音騷擾難小睡
根據精神科醫生報告,被告患有抑鬱症,為人具責任感及顧家,但工作及供樓等壓力,大於他可以承受的。案發時他在晚上讀書,每朝清晨6時返工,欲趁搭地鐵時小睡,卻被地鐵提醒乘客的關門「嘟嘟」聲騷擾,被告多次向地鐵公司投訴不果,在強烈煩厭下失控犯案,但每次事後都感到後悔。
律師續稱,被告去年8月已辭職,並接受精神科治療,他與妻育有一名年幼兒子,本案涉及約5萬元損失,被告願意籌錢賠償,希望法庭考慮他需要治療多於監禁懲罰,判予感化。
裁判官指出,被告犯案期長達半年,但沒有為自己精神問題尋求解決,必須負上責任,現押後再索精神科報告,看是否需入院治療,否則判監禁刑罰。
遭便衣探員埋伏
案情指,地鐵公司於05年6月至06年7月間,接獲73宗列車車門膠邊損壞報告,懷疑遭蓄意破壞,公司遂與警方聯合採取「反刑毀」行動。
去年7月27日早上8時25分,便衣探員發現在大窩口站上車的被告,背靠車門而站,右手在背後上下郁動,覺得可疑,遂進行密切監視。當被告在美孚站下車後,探員趨前察看,發現離地約一米高處的車門膠邊有數度割痕,於是追出月台將他拘捕,並在其褲袋搜獲一把𠝹刀。被告警誡下稱曾犯案約67次。
案件編號:TWCC19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