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登機禁攜逾100毫升液體

明起登機禁攜逾100毫升液體

【本報訊】本港機場明日起實施新保安規定,限制離港及轉機旅客在手提行李攜帶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的數量。旅客必須將受限制物品裝載在容量不超過一公升的透明膠袋接受保安檢查。為配合新規定,機場會增派逾100名機場大使及保安人員協助旅客。

呼籲旅客提早登機

新規定主要是配合國際民航組織的新指引。旅客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的所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必須分別載於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再將容器放在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透明塑膠袋。但攜帶嬰兒的旅客,嬰兒食品可獲豁免;患病有處方證明藥物的旅客,同樣可獲豁免。旅客通過安全檢查後,在機場禁區購買的液體物品不受限制。
機管局安全、保安、環境及規劃事務主管莊奕文,昨日呼籲旅客新規定實施初期應提早,即航班起飛前兩小時抵達機場。機場會增派人員在航空公司旅客登記區設置工作台,協助有需要的旅客重新整理行李。客運大樓會透過廣播、標誌、宣傳單張及短片,提醒旅客新的保安規定。
有經常乘搭飛機的旅客表示,不少歐美國家早已實施有關規定,所以已習慣。有旅行社領隊表示,旅行團開茶會時特別提醒團友,最好出發前,自行在家中作好準備。
有關新規定可瀏覽民航處(www.cad.gov.hk)或香港國際機場(www.hongkongairport.com)網頁。

攜帶液體登機須知
旅客須將器皿,放入可密封的透明膠袋內,每人只限攜帶一袋

攜帶液體登機須知
旅客不能攜帶容量超過100毫升的器皿(即使沒有注滿)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