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現年18歲孖生兄弟,自04年起不約而同向當時年僅10歲的同父異母妹妹大肆淫辱,至去年復活節及暑假期間,兩兄弟幾乎每天輪流與繼妹性交,直至她因患上急性盆腔炎求醫揭發事件。高等法院法官指斥孖仔利用繼妹的無知及弱小而凌辱她,將繼妹當作洩慾工具以滿足一己性慾,判孖仔因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等14項控罪,入獄五年。
妹受極大精神創傷
樣貌髮型幾乎一模一樣的孖生被告低頭聞判,暫委法官潘敏琦形容本案是悲劇,孖生被告來自破碎家庭,為滿足性慾,竟將年幼繼妹當作洩慾工具,明知所作所為是犯法,卻利用繼妹的無知及弱小,肆意凌辱,兩年內多番侵犯,甚至輪流與她性交,並非一時衝動,實加重案情的嚴重,必須判處具阻嚇刑罰。
雖然兩被告聲稱,父親曾懷疑自己並非他們的生父,導致他們有錯誤觀念,沒有將受害人當作妹妹看待,但法官強調,兩被告與受害人始終是一家人,否則無法進入寓所侵犯她。
辯方曾呈上由女事主撰寫的求情信,內容指她與哥哥感情要好,希望二人能獲輕判。然而,法官引述最新的創傷評估報告,指女事主因此事受到極大的精神創傷,於今年2月曾離家失蹤,3月初才返家,與哥哥的關係並非要好,她缺乏安全感及對人失信心,感到無助,導致她群上不良同輩,希望從中得到安慰及支持。法官認為事件對女事主所造成的身心創傷實無法想像。
父親已於05年去世
案情指出,兩被告與祖母及叔父同住,女事主是他們的繼妹,與父母居住,兩被告於假期探望父親,至父親05年去世後,更經常到繼母家留宿。自04年聖誕假期,兩被告趁繼妹睡覺時,開始對她毛手毛腳,但當時兩被告不知道對方同時向繼妹打主意。同年暑假,二哥先與繼妹性交,至去年復活節及暑假,兩被告幾乎每天輪流與繼妹性交,當時她還未足13歲。
案件編號:HCCC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