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鈔知識Q&A

偽鈔知識Q&A

Q:市民在本港或境外使用偽鈔,是否犯法?
A:若證實不知情下使用偽鈔,在本港或境外應可免刑責。知情下保管、藏有或行使偽鈔,在港可判監14年,境外則視當地法例而定。

Q:可否拒收懷疑偽鈔?
A:市民或商店負責人可拒收有關鈔票,或記錄鈔票來源以便追查。

Q:銀行收到市民交來懷疑偽鈔會否作出賠償?
A:銀行會要求市民填表同意交警方鑑別,然後將懷疑偽鈔交警方,若證實是偽鈔,警方會充公作證物,損失由最後收到偽鈔的物主負責。

Q:用紫外光燈或靠手感可否分辨偽鈔?
A:不能。警方指今次發現的假金牛仿真度極高。

Q:市場上有多少張滙豐2000年及2002年發行的1,000元金牛?
A:金管局及發鈔行均沒有披露。按金管局05年年報所載,截至該年底,本港流通銀行紙幣總值1492.95億元,其中1000元鈔票按價值計,佔53.6%,而滙豐銀行佔3間發鈔行總流通紙幣65.2%,估計至05年底,滙豐發行的流通金牛價值521.74億元。

Q:市民日常如何避免收到1,000元偽鈔?
A:到提款機可選擇只提出500和100元鈔票的提款機,或分多次提款,亦可改用支票、信用卡和易辦事等。

Q:中國最古老的偽鈔何時出現?
A:中國宋朝開始發行正式紙幣,未幾有偽鈔湧現,宋高宗紹興32年制訂《偽造會子法》,涉案者即處斬,舉報者則有獎賞。

新聞資訊研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