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產婦「走數」問題,醫院管理局將於本月底實施新措施,加快為已付費產婦的子女辦理出生證明,藉以鼓勵產婦盡快繳費。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措施如同鼓勵願意繳費的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批評局方本末倒置。
現行法例規定當局必須在嬰兒出生後42日內辦理出生證明,所以各間醫院會自行根據情況,最遲在嬰兒出生後35日內向生死註冊處提交其出生資料。消息人士透露,為鼓勵產婦盡快繳費,醫管局會推出指引,要求轄下醫院在產婦繳費後7日內提交相關資料,加快辦理出生證明的程序;如未付清費用,醫院則會暫緩提交資料。
他強調措施並非針對內地孕婦,又坦言如產婦全心撇賬,該局最終也要提交其子女的出生資料,「法例規定咗係要咁做,所以就算佢哋撇賬,我哋都要喺42日內畀出世紙佢」。由於現時內地孕婦必須在生產前繳費,所以相信本地孕婦及經急症室入院的內地孕婦將會受新措施影響。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稱,「特快攞證」無助於解決撇賬問題,更形同鼓勵內地孕婦來港產子,重申醫管局應優先為港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