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你答:不認自私的音樂家

我問你答:不認自私的音樂家

李金福
屯門公園歌舞團團長

Q:屯門公園的歌舞團噪音風波似乎平靜下來,現時情況怎樣?
A:近年屯門公園發生連串歌舞團噪音事件,去年五月一名老翁更意外猝死,政府之後嚴加規管,在公園設立自娛區,曲藝團體需要抽籤使用。為增加中籤機會,我們以五個團體名義申請,現時我們改用音量較小的迷你揚聲器,希望減低滋擾。
Q:你在屯門公園唱歌多久?
A:已有五年,我們的歌舞團叫「香港馬來亞歌舞團」,最初由四對退休夫婦組成,現時有二十多人,每日早上十時唱到下午五時,電子琴、爵士鼓、色士風、口風琴和鋼琴我都懂,我為他們伴奏,各人都有自己的「飲歌」,《甜蜜蜜》、《一起走過的日子》都懂。我的飲歌是青山的《淚的小雨》及許冠傑的《尖沙咀Susie》。閒時我會作曲填詞,內容圍繞區內生活。現時像我們的歌舞團有二、三十個。
Q:你何時迷上音樂?
A:我是華僑,在馬來西亞出生,因小時候聽鄰居播音樂琴而迷上。七歲起學樂器,父母每日給我一分錢當早餐錢,一分錢大約等於現時港幣兩元,我儲錢買樂器,第一件樂器是口風琴,價值廿三元,十分昂貴。十七歲時我到廣州南方大學讀書,那裏專培養革命幹部,畢業後我在工業部工作。我一直希望加入民工團玩音樂,但因海外華僑身份不獲准許。文革期間我未遭批鬥,全國人民都要跳「忠字舞」歌頌共產黨及毛澤東、又要唱革命歌如《大海航行靠舵手》等。1973年我移居香港,現在年老才有機會唱歌,我有六個口風琴、三個電子琴、一套爵士鼓,總值兩萬元,樂器放滿家,差點連睡覺地方也沒有。
Q:你玩音樂自娛,但聲浪騷擾他人,你認為自私嗎?
A:我不覺得自私!我會以不影響他人為原則,經常檢討聲浪。曾有人投訴我們唱歌影響小童不能集中精神溫習,我以前住在土瓜灣,每日飛機升降聲浪更刺耳,我兒子仍考上博士!我不否認間中較大聲,但影響輕微。我也不喜歡嘈吵,但沒有音樂又怎跳舞?

Q:你們有歌迷嗎?
A:來聽歌的多是老人家、半失業、傷殘或社會低下階層,他們都曾為香港奉獻,但政府對他們關心不足,好像一名九十多歲老婆婆,她每天來聽歌,她的丈夫多年前工業意外死亡,聽歌是她的娛樂,為何要護衞員監視,令人失去尊嚴,形同監犯呢?
Q:家人贊成你唱歌嗎?
A:我有太太、三名兒子及五名孫兒。家人不諒解我,埋怨我只顧唱歌,不理家庭,我承受很大壓力。過去我有替兒子照顧小孩,每天由屯門往大埔及沙田,現在孫兒長大,我今年七十三歲,隨時往上帝那處報到,給我一、兩年時間做我喜歡的事好嗎?
我不要兒子買大屋給我、請我去旅行,讓我唱唱歌已是最大的孝順!至於太太,除了大不願意我花太多錢買樂器外,都算支持。
Q:將來有何願望?
A:我希望當街頭音樂義工,希望政府能放寬揚聲器的限制,讓我有生之年繼續唱歌娛樂大眾,這是我晚年的事業。
本報記者 張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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