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波源形容猥瑣,好冶遊,但酷愛文學。他在馬會幹活,跟一個高頭大馬的年輕人共事了兩年,某天,這高大馬告訴他:「我在寫小說,寫了兩個月,寫了十萬字,已經把作品送了去參加徵文比賽。」大波源一聽,心生憐惜,好想栽培人,來問我:「大佬,高大馬想當作家,我打算帶他來見你,你可不可以給他一點意見?說幾句好話,當鼓勵。」「我只說真話,真話未必是好話。」我答。「不說好話,說幾句假話好了;三分真,七分假,行不行?當鼓勵。」「行,我就說三分。」想來想去,我就是想不明白:要做作家,有一支筆、一疊紙,或者,一台電腦,搖搖筆桿,敲敲鍵盤,就是作家了,有什麼好鼓勵的?
高大馬公餘操觚,兩個月,寫十萬字,不算慢了;一旦轉為全職作家,兩星期寫一部長篇,年輕力壯,該能應付。我認識幾個作家,有跟出版社簽了約,半個月要出一本書的,但他三星期才能完稿,不時挨罵,受編輯氣;因為有幾個上了位的,識字更少,一星期就可以交貨。做這種作家,識幾百字就很夠了,譬如,寫一個和尚面對月下門,該用推?用敲?不但費煞思量,還耗掉爭逐浮名和實利的美好時光;如果識字,而且不識趣,來個「兩句三年得」,那簡直是把巿場佔有率拱手送人;所以,寫得快,寫得拖沓,是必須的。
什麼叫「拖沓」?就是拖拖拉拉,黏黏搭搭,繁繁瑣瑣,湊湊合合……只要你不認識「拖沓」這個詞,你要表達「拖沓」的意思,就得拉拉雜雜,糾糾纏纏……寫上一大段;如果這一大段,一大篇,一大部,寫得稀鬆平常,但流暢,像調開了的一比九十九洗地水,容易讓大眾吸收,恭喜你,你是「流行作家」了;如果這一大段,一大篇,一大部,詰屈聱牙,不可索解,那更加要恭喜你,堅持十年八載,你就是「嚴肅作家」,會有「文化人」研究你,頌揚你;你沒有讀者,但你跟「文化人」的互生關係,就像腐肉和蛆蟲的關係,你會因為備受肯定而進入殿堂,或者學院,從此,衣食無憂,而且有無數的小朋友供你毒害。前路茫茫,請高大馬先問一問自己:「我想做怎麼樣的一個作家?」(《做作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