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論中國:胡溫另起爐灶反貪 - 李平

盡論中國:胡溫另起爐灶反貪 - 李平

全國人大、政協「兩會」傳出的消息稱,中國將在年內成立預防腐敗局。現有反貪機構眾多,中國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為甚麼要另起爐灶,設立新的反貪機構?按官方的說法,一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實際需要,二是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規定的防腐義務。

反貪是中共權鬥工具

胡、溫主政後,一再強調反貪,提出「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等口號,但始終未能扭轉涉貪官員級別越來越高、人數越來越多的趨勢,民間甚至認為:「不反腐敗,就要亡國;真反腐敗,就要亡黨!」就是說,如果讓腐敗問題繼續發展下去,中國要亡國;但如果真要抓盡貪官,由於幾乎無官不貪,執政的共產黨豈不是要亡黨?
以現狀而言,北京的確有需要加強反貪,但口號的翻新不等於制度的改革,機構的膨脹不等於職能的強化。反貪一直是中共高層權鬥的重要工具,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入獄、前上海市委書陳良宇落馬,分別是前總書記江澤民鬥垮北京幫、胡錦濤打擊上海幫的代表作。胡溫另起爐灶反貪,從中共權鬥的角度看,難免讓人猜測他們是否有意建立一支聽命於自己的反貪「御林軍」?
內地反貪部門本來已架床叠屋,中共黨內有紀委,政府有監察部及各地監察局,檢察機關也有反貪局。其中,以打老虎(大貪官)著名的中紀委(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反貪機構的龍頭老大,幾乎擁有至高無上的辦案指揮權、調查權、官員處分權。

宜設制度確保獨立性

在這種情況下,預防反貪局成立後,將扮演何種角色?如何處理與中紀委、監察部的關係?都會受到外界關注。筆者認為,預防腐敗局要真正扛起反貪大旗,首先要借鑑香港廉政公署的經驗,一是確保反貪工作的獨立性,不受其他黨、政、軍部門的干擾;二是確保舉報人的安全,摒棄中共官場陋習,不可將舉報人的資料層層批轉給下級,以免舉報人受到報復、迫害;三是經立法擁有合法的調查權,而不是沿用紀委超乎法律和人權保障的「雙規」(在規定的時間、地點交代問題)方式;四是制訂行之有效的防貪制度及可操作的細則,擺脫政治口號治國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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