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一場疏忽白白浪費公帑

特稿
一場疏忽白白浪費公帑

胡國興公信力備受質疑,下場不出三大可能性:一為他個人被撤換,政府盡快委任新主席,繼續展開聆訊;二為繼續擔任主席,他本人及政府卻面臨被各政黨抨擊的命運;三為胡國興及調查委員會所有證人及大律師等均需撤換,由特首委任新的委員會,重新展開調查工作。無論選擇哪個方案,政府均花費大量金錢,包括每小時數以萬元計的法律費用,委員會或未能如期在四個月內完成調查。

胡本人責無旁貸

代表調查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日在聆訊中提出,若要求更換主席,必須盡快決定是更換主席還是整個委員會,及需顧慮可否在四個月內完成調查。據知,目前最大可能只是更換主席,其他委員或證人均毋須更換。
政府知情人士稱,委任胡國興時未能察覺其潛在利益衝突,曾蔭權及胡本人均責無旁貸,曾蔭權當日倉卒召開特別行政會議,最終多名行會成員無法出席,匆匆通過委任胡國興擔任主席。
不過,資深法律界人士指,按法律程序,胡國興或毋須被撤換。他說,向法庭申請撤換法官的情況屢見不鮮,但申請者必須具證據證明對方有實質偏見,如曾與被告有緊密關係等,否則,委員會多數不會接納有關更換主席的申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