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野生猴子聚居地金山郊野公園,近月發現多隻疑被人虐待至臉部血肉模糊、肢體殘缺或皮膚潰爛的猴子。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猴子傷痕可能是族群之間爭地盤或爭食物而大打出手所致,但也有猴子BB被人用索帶綁手虐待,導致雙手嚴重潰爛而需要人道毀滅,署方會加派便衣職員巡查公園,確保猴子不被虐待。 記者:黃偉駿 馮永堅
金山郊野公園現時有1,100隻猴子,來自7大族群,每個族群有100至200隻猴子,牠們時會為爭地盤或食物而進行群毆。漁護署濕地及動物護理主任黃始樂昨表示,去年11月開始陸續收到4名市民投訴,指在金山郊野公園看到傷痕纍纍的猴子通山跑,懷疑被人虐待或攻擊。他解釋,猴子互相打鬥也會造成傷殘,「有啲嚴重受傷嘅馬騮會自斷手掌保命」,因此很難證實牠們的傷勢是人為造成。
32隻猴子滿身傷
但他指出,去年10月底有漁護署職員發現一隻約6個月大的猴子BB,雙手被人用索帶綑綁。
職員其後為幼猴解開索帶,但因為綁得太久,牠的雙手已嚴重潰爛,要人道毀滅,署方至今仍找不到兇手。
署方其後到金山郊野公園調查,至今找到32隻滿身傷痕的猴子,有的肢體受傷、有的斷掌、有的皮膚潰爛,但漁護署沒有捕捉受傷的猴子進行化驗,部份猴子的傷勢現已好轉或痊癒。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虐畜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騷擾野生動物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非法餵飼猴子最高可罰1萬元,去年共有45宗非法餵飼猴子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