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金融機構獲准來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籌備工作細則快將出台。消息指,有關人民幣債券管理辦法將於特首選舉日(25日)前公布,人行最快可望本周公布。金管局上周曾與兩家將擔任首批人民幣債券包銷的安排行──滙豐及中銀香港(2388)高層會晤,就初步準備工作交換意見。
【本報訊】據悉,待人行管理辦法面世後,國家開發銀行會於短期內(約下月初)發行首批約20億元人民幣債券,對象為本地持有人民幣存款的金融機構及零售散戶,債券年期介乎1至3年。初步估計,債券孳息率或與同年期外滙基金債券相近或稍高,但計入人民幣升值因素,回報率將較高。
滙豐中銀任包銷商
除滙豐及中銀香港任包銷商外,擁有分行網絡及人民幣存款的本地零售銀行亦會擔任配售行角色。金管局總裁任志剛上月初曾與開發銀行副行長高堅會晤。
金管局發言人回應說,該局一直有與內地相關部門緊密合作,以期管理辦法可盡快出台。人行行長周小川日前出席人大新聞發布會時表示,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工作正在緊密準備中,估計盡快可以出台。
消息說,人民幣債券管理辦法的內容,主要針對內地金融機構的發債框架,以及來港發債後資金回籠內地等安排,包括申請來港發債的金融機構,一年內最多發債次數及額度是逐次審批抑或一次過批出,以及投資者認購債券後,資金經金管局旗下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MU)回籠內地發債體,清算交割工作的完成時限等。至於散戶認購的最低門檻及本地會否發展二手市場及莊家制等細節,管理辦法則不會涵蓋,交由業界與本港相關部門研究。
資金經CMU回籠內地
截至1月底,本港人民幣存款為242億元人民幣,現時散戶存放在本地零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除作為日常營運外的額外頭寸,全部經清算行中銀香港存放入深圳人民銀行,日後當存戶需從人民幣賬戶提取資金認購債券時,存戶所屬銀行會經由中銀香港取回存放在人行的人民幣資金,供客戶投資認購,有關資金將再經CMU回籠內地,並與發債體清算交收。港元與人民幣債券即時支付系統,並與CMU聯網的清算平台,已於2月26日啓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