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去年接獲投訴,揭發這宗首次因為請槍代考會考被定罪的個案,由於考評局認為事態嚴重,要求廉署展開調查,其後證實有關監考員並無牽涉事件。
發言人強調,考評局已發出詳細指引,要求試場主任及監考員仔細核對考生身份,包括清楚核對考生身份證、准考證的照片與當事人是否一致;如有懷疑,監考員更可要求該考生核對筆迹。
05及06年共10宗作弊
本港05及06年共有10宗作弊個案,但今次是首趟有人因請槍而被告上法庭,該考生所報考的全部成績會被取消,至於有否其他處分則交由考評局的公開考試委員會研究。
律師鄧達明說,他曾聽聞有請槍代考或見工個案,大部份由知情人士舉報。他強調,請槍及代考的人如被揭發均可控以串謀欺詐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屬嚴重罪行,「定咗罪算係前途盡毀,所以唔好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