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准考證身份證 找友人代考數學首宗會考頂包案兩女生罪成

借出准考證身份證 找友人代考數學
首宗會考頂包案兩女生罪成

【本報訊】一名中六女生以自修生身份重考中學會考,疑因欠缺信心,她竟找友人持沒有相片的准考證代考數學科,廉署接獲匿名舉報揭發事件。兩名女生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成為首宗成功檢控的會考頂包案。裁判官李慶年斥責兩人的作弊行為,摧毀香港公平的考試制度,案情嚴重,不排除判處監禁。 記者:陳浩義

首被告中七女生袁惠芝,次被告梁凱婷正修讀副學士,兩人均20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罪名,指袁惠芝將准考證及身份證交給梁凱婷,由梁冒充袁於06年5月8日參加香港中學會考的數學科考試。

重考數學科沒有信心

案情指,袁惠芝事發時為遵理書院中六學生,她並以自修生資格報名重考中學會考的地理、數學、英文及經濟等科目。梁凱婷於案發時為明愛白英奇中學學生,二人於05年聖誕節認識。
去年初,袁向梁透露已報讀工商管理課程,但入讀先決條件為會考成績要及格,但她對會考沒有信心,遂要求梁代為應考,梁答允。考試當日,梁持着由袁交給她的准考證及身份證到試場代考。梁更於完成試卷一的休息時間,致電給袁「報喜訊」,說沒有被人發現頂包,其後完成考試離去。

事後廉署接匿名舉報

至06年7月,廉署接獲匿名舉報,指袁向監考人員提供利益,容許他人頂包考試,廉署調查後,證實沒有監考人員受賄。同年10月,廉署將袁及梁拘捕,兩人警誡下承認有協議,袁叫梁代考。
律師求情表示,袁惠芝於93年由內地移居本港,與父母及妹妹同住,父母不幸分別患上肺癌及胃癌。而梁凱婷的父親任職巴士司機,母為清潔工,她只是出於幫人,事件不涉及利益,望法庭考慮兩人年輕初犯,愚蠢犯事,予以輕判。

獲准保釋到3月判刑

裁判官李慶年認為,兩被告的作弊行為相當嚴重,但鑑於該類罪行未有判刑案例,故須參考破壞選舉制度的案例,是否適合於本案判刑,批准兩名被告保釋至3月26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始判。
案件編號:TMCC936/07

考評局曾於會考中揭發作弊個案,但頂包代考屬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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