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在合約未完結前離職或被解僱,除了要給予補習社一個月通知期或一個月通知金外,要額外再賠償兩個月薪金
2)員工無力支付離職補償,補習社聲稱會找財務公司追數
3)完成合約後員工雖然獲發相等於兩個月薪金的花紅獎賞,但若合約期間收到警告信一至三封,將會被扣減三分一至全數花紅
4)遲到罰100元
5)若同一星期請病假多於一日,或連續兩個星期都有請病假,由於對公司人力資源構成負面影響,補習社保留終止員工合約的權利
6)不准員工在同一耳朵戴多於一隻耳環
7)員工每印錯一份講義,要罰10元
8)員工出錯單據要罰100元
9)忘記打卡要罰100元
資料來源:活學教育前員工及港九勞工社團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