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對是反iPod的人,回看公司的女同事,10個有10個人也不用iPod,因為iPod根本不方便,新iTUNES對系統要求極高,一般公司機根本難去Install,所以我部iPod就成為一件辦公室上的垃圾。
我們OL在公司的第二任務,是在電腦上聽歌,男同事個個買iPod,我都買埋一份,但係用用吓都係反璞歸真,買了個老老土土的藍芽MP3Player,原因好簡單,iPod太煩,有時想在公司問同事借CD聽,將歌曲下載入iPod,但係iPod要過歌,一定要經iTUNES,咁啱大部份公司的PC不是XP,Win2000又Lock咗唔裝得,最後要攞CD返屋企。另外,個iTUNERun得又慢,普通一隻WMA,iTUNE要Convert兩分鐘,再Load入iPod,檔案Size又大了一倍,真正囉苦嚟辛!用返MP3Player,直入PC已經係個Drive,File鍾意點飛就點飛,一隻WMA先1MB,256M可以放二百幾首歌,要2GB嚟做乜,加上Player本身是藍芽Handsfree,有來電顯示,唔需要學iPod加多嚿嘢,聽住歌接電話唔會手忙腳亂,至於音質,當然是iPod優勝,但我喺行街搭車時聽歌,背景都咁嘈點會有分別。
文:林愛雯
Bytheway
iPod是潮流,一個2GB的iPod,可以入數百首歌,用得着嗎?用不着。只是去街買個安心,突然失戀,我有失戀歌,突然想起阿媽,又有Beyond真的愛你,突然要扮有型,又有Birkin的JeT'aimeMoiNonPlus的呻吟歌;用6GB的iPod,如果只入20首歌,又會給朋友笑,因為以上的原因,人們將所有CD的歌也存入iPod,我也有iPod,也有同感,iPod改變年輕一代的思考:寧要靚,不要方便,濫入歌,一味要多,很變態的品味。
文:伍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