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私有財產權
條文: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類別:業主建築物所有權
條文: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享有所有權,對公共設施享有共有權。
類別:車位所有權
條文:車位、車庫(停車場)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出租或者附贈等方式約定。
類別:業主權
條文:業主共同決定選聘、解聘物業管理公司,需50%業主同意。
類別:徵地補償
條文:徵收機構、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如土地),應當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
資料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