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是條狼,公安像流氓。」這句在內地流傳的順口溜,可以說是昨日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的《企業所得稅法》、《物權法》的絕好註腳。許多在內地投資設廠的港商,也有類似的經驗:可以不理市長等官員,但如果不能搞定稅務局長、公安局長,就冇啖好食。
經濟政策陷雙重困境
旨在保護私人財產的《物權法》,一直受到「姓資」、「姓社」爭論的影響,已變成公法、私法的雜交產物,還難逃一眾左派學者、官員的炮轟。而《企業所得稅法》將統一內資和外資企業的稅率,由現時的33%調降至25%,預料可順利通過,但內地工商界反應冷淡。
兩部法例,一熱一冷,除了意識形態的因素外,還反映出內地經濟方面的政策和法律一直面對的雙重困境:
一是法律可塑性太大,即可以任意解釋的空間太大。《物權法》號稱保護私有財產,但既允許縣級以上政府在公共利益需要時徵用私人財產,又不界定公共利益的標準,屆時,還不是政府想怎樣就怎樣?
《企業所得稅法》草案保留了大量的稅務優惠,包括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稅率,企業投資於環保、安全生產等可獲稅務優惠等,這些優惠的裁定權掌握在地方官員、稅務官員手上。因此,相對於如狼似虎的稅務官員來說,名義稅率的調降,仍難讓講價能力較低的中小型企業高興起來。
二是眾所周知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問題。據內地有關部門估計,內資企業現時實際稅率只有22%左右,遠低於33%的名義稅率。而且,一些被地方政府視為當地經濟增長引擎的行業,如房地產、化工、煤炭等,其實際稅率更低。因此,降低稅率贏不到這些企業的掌聲。
有法不依難獲真保障
不過,一些大型國有金融、基建、運輸企業,因受中央監管,加上少繳稅又不能袋入管理層私人荷包,以往多是依法繳足稅,今次可以受惠稅率的降低,這也是刺激中資金融股股價上揚的因素之一。
而順口溜中的「公安像流氓」是民眾對執法機關有法不依的形象控訴。人身權利及私有財產,在內地能否真正得到保護,避免受到公安之類的「大蓋帽」(執法人員)侵犯,還有待地方官員質素的提高,切實執行中央政策和法律規定,不是制訂一部《物權法》就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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