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撥款三億資助中小型電影,業界普遍支持。只是有點擔心,中小型電影如何界定?是否以一千萬港元作為準則?每部電影都是獨立個體,其收入回收的可能性,取決於故事題材、演員組合、拍攝技巧及宣傳手法。但並不是每部中小型電影都適合把預算推至一千萬元上限。如果創作人堅持拍小眾題材,可能他以五百萬元作為預算拍攝,就能回收到七百萬,於是這是個賺了二百萬元的製作。政府投資三十巴仙,就等如為庫房賺取了六十萬元。
問題是一旦政府注資,誰去監管預算調控?創作人仿如魚缸中吃不飽的金魚,由於「阿公」加盟,大家都把製作預算調整至「阿公」的極限一千萬。結果這部戲在多了製作費後,可能在宣傳和畫面質素上得以改善,或有個較有知名度的明星加盟,這部戲收了八百五十萬,可是收入增幅並不夠投資增幅來得大,結果它還是個蝕了百五萬的製作,而政府就虧損四十五萬元。
該如何調控,必須絕對小心,畢竟那是公帑。賺錢與否那是後話,但在賺錢之前,那部電影能否完成是個重要因素。有些電影製作拍到一半時爛產,我們必須防範這樣的情況出現。這跟基金融資不同,一旦計劃失敗,融資實業的銀行,還可以把實業抵押,變成銀主盤拍賣。但電影最弔詭的是,一旦無法完成,它只是一堆菲林,值不了甚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