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教育學院被指受學術干預的聆訊展開,教院副校長陸鴻基昨日向獨立調查委員會呈交證據,內容直指要求教院校長莫禮時炒四名教院學者的高官,就是前任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現任廉政專員羅范椒芬。據知,因牽涉人數越來越多,委員會將傳召14名證人,包括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主席林李翹如作供。
陸鴻基按委員會要求呈交的文件,說出涉及高官的名字。據知,該證供指由2002年至2005年間,莫禮時曾多次收到羅范椒芬的來電,她不滿教院的學者批評教改或教育政策,要求莫解僱四名教員,他們包括教院研究與發展中心總監鄭燕祥、前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講師葉建源、教院策略及學務規劃處處長黎國燦,及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系主任黃炳文。據知,羅太曾威脅削減教院資源及學額等。
捲入事件的上述四人均表示,若被委員會傳召願意擔任證人,但鄭燕祥、黎國燦及黃炳文同時表示,不知道自己是否受針對的對象,因陸鴻基未向他們提及有人要求炒他們之事。
另外,代表羅太及教統局局長李國章的政府代表,正收集政府與教院十年的往來文件,教院也收到委員會的要求,需要呈交教院教員涉被干預學術自由的十年往來文件,校方昨向全校教職員發電郵,呼籲盡快交給校方,以便作呈堂證供。
10年往來文件最少100箱
教院需時處理大量文件,估計十年往來的文件最少需100個文件箱才可藏滿,由於需由法律顧問查閱有關文件,法律界人士估計,以每小時需4,000元計算,預料單是查看文件也需花約50萬元。加上未來將有更多教院人士被傳召作證,需動用龐大律師費,估計共需動用數百萬至一千萬元,教院因此需考慮動用儲備基金。教院校董會為節省金錢,希望在收取文件後,先作出篩選,盡量由校董會主席梁國輝任教院代表,出席所需的訊聆。為支持莫禮時及陸鴻基打官司,教院師生正準備進行籌款活動,大學關注組將發動籌款活動,希望成立法律顧問費基金,協助捍衞學術自由人士支付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