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民近期發現,當地有一批人專門捉貓或收購流浪貓,轉賣到廣州各酒樓飯店當菜餚。由於流浪貓並非野生保護動物,且沒有法律規定不能屠宰流浪貓,公安表示他們沒有執法權,沒權處理此事。
多寄生蟲易帶菌
家住福州祥美花園的陳先生向福州森林公安投訴,每天早上約6時都有幾輛載着兩、三個黑色袋的電單車開到其屋苑附近一間小屋,有人把袋子送進小屋,之後又有人拿出一袋袋東西,裝上電單車運走。經調查,這些人運送的是流浪貓,他們以每斤約五元的價格賣給小屋的老闆,老闆再集中運到廣州的飯店和酒家。
對買賣流浪貓行為,福建省動物衞生監督所檢疫科吳先生表示,根據法律,所有動物都需經檢驗檢疫,合格後才能屠宰。福州市畜牧獸醫站工作人員也稱,流浪貓的生活環境一般較髒,極易染上病菌或帶有寄生蟲,直接屠宰流浪貓食用,對人體健康很不安全。
名貴寵物貓失竊
而福州市近期亦有多宗寵物貓失竊事件,當地上海新村一個月內就丟失了七隻名貴貓。亦有市民看見貓隻被人用麻袋捉走,未知是否與賣貓有關。
福建《東南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