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癡情警員98年因不堪女友提分手,不停跟蹤及打電話滋擾,最後以利刀刺斃女友,他早前上訴成功推翻謀殺而改判誤殺罪,上訴庭昨參考專家報告後,認為被告監禁9年間仍未能完全面對自己性格上的問題,擔心他會對社會,或與他發展情侶關係的女性造成威脅,所以判被告酌情終身監禁,並將最低刑期定為12年。
須密集治療心病
上訴庭法官昨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36歲被告徐柱天患有抑鬱性精神失常,尤其在處理分手問題時更會受影響,他曾對3名前女友作出大大小小的傷害。專家認為被告於98年被捕至今,一直為審訊及上訴事宜費心,未有好好處理自己心理上的問題。他建議被告最少要再接受3年密集式心理治療,才可學會如何處理自己的情緒。
上訴庭法官接納有關建議,將最低刑期定為12年。被告之後會接受長期監禁覆核委員會的覆核,以決定他能否提早獲釋。另外,被告的代表資深大律師蘇朗年在庭上感謝法援署一直提供協助,法官希望署方日後能多安排由資深大律師出任辯方律師。
事件發生於98年7月18日,被告因不堪女友提出分手,在其寓所外以利刀將她刺死。他經兩次審訊後均被裁定謀殺罪成,至05年3月,上訴庭接納被告或因精神失常犯案,改判誤殺罪。案件編號:CACC433/03